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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有多少?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9-11 浏览:
导读:在购买房屋时,常常选择中介公司,这其中就涉及到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签订合同往往有违约的情况发生,那么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有多少?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有多少?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指的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如果违反了约定的义务,那么就构成违约责任,就需要赔偿。可以直接提交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进行诉讼。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交付迟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给付,实际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产权过户手续。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房屋中介合同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注意什么手续

  1、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2、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4、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5、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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