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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追回的赃款怎么处理?诈骗追赃的方式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9-23 浏览:
导读:诈骗行为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诈骗的金额有大有小。对于诈骗的行为我国严厉打击犯罪。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诈骗罪追回的赃款怎么处理?诈骗追赃的方式有哪些?欢迎阅读。

诈骗罪追回的赃款怎么处理

诈骗罪追回的赃款怎么处理?诈骗追赃的方式有哪些?

  诈骗案中赃款被公安机关追回的,应当退还给受害者。查找不到赃款的,应当上缴财库。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诈骗追赃法律依据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违法所得应当追缴、退赔,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地方返还诈骗的财物。

  《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诈骗追赃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债骗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

  二、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

  三、诈骗人主动退赃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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