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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5 浏览:
导读:在不同的地区,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但是价格都十分便宜。经济适用住房是由政府组织统一的公开销售。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等知识内容,欢迎阅读。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出售税费怎么计算

  1.经济适用房满5年即可交易,满5年后,就没有增值税,一般来说只有契税——总价的1~3%。其他的有教育税、印花税等,不过这些加起来不过百,所以你不用担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全额集资建房,建房用地是国家优惠了的,属于划拨性质,你买过来就会变成出让性质。所购置房产未满5年,建议你到公证机关公正此次交易。

  2.经济适用房属于限制产权方面的房屋,在使用、转让、出售时都会受到一定的条件的限制。经济适用房除了像商品房一样交个税、契税和增值税,经济适用房还要交一笔叫做“综合地价款”的费用。个税=差额*20%,增值税税率为5%。其中,“差额”为此次交易的网签价与原购买价之差,以原购房发票为准。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一、借名买房:“借名买房”是即指不符合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以他人有资格的名义来购买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证上的权人为名义上的购买人,但是实际上出资的却是另外的人。一般借名买房的双方当事人在会购房前私下签订协议,对借名的行为做出约定:

  双方明确地约定一方将自己拥有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号让给他方;双方不明确约定房号,只签订协议约定,而房屋购买后房屋的权利将归属于实际出资的一方。这种情况下起纠纷通常是因为房屋的所属不明确,而法院判决倾向将是实际出资人会享有经济适用房的长期居住权。

  二、黑白合同:“黑白合同”则是指在对购买时间不足五年且不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将以经济适用房当时的原价进行交易。这种合同表面上是按照原价转让经济适用房,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同时约定过高的装饰设备的补偿款,保证卖方能从中赚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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