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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条件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11 浏览: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益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是需要赔偿的,那么财产损害赔偿条件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吧。

财产损害赔偿条件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条件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财产损害赔偿条件,也就是证据的收集,包括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是由于被告实施侵害行为导致的,有因果关系;财产有受损害情况(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被告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等等。

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有无人身损害不影响财产损害赔偿的请求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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