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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工作流程是什么?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1-21 浏览:
导读:每一个公司都有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也是一个监督机构,监事会一直履行着监督的权利,下面就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监事会工作流程是什么?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监事会工作流程是什么

监事会工作流程是什么?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监事会会议类型

  1、定期会议(例行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我司监事会近几年召开会议情况见附件);

  2、临时会议:存在以下情形时,监事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监事提议召开时;

  (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恶劣影响时;

  (4)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6)其他情形。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决议与临时会议的决议均属监事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明: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名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主要包括:提议监事的姓名、提议的理由、提案、提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收到提议2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集

  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通知

  1、监事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监事和有关列席人员,同时准备好会议的相关材料(如签到表、表决票、会议材料等);

  2、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会议提案、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提议)、会议材料、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它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会务联系人等。

  四、议事方式

  1、每次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的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2、监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内容主要包括:本人不能出席的原因、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双方签名等),不出席又无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则视为弃权;

  3、开会时,首先由召集人、主持人说明召集的原因及会议所通知的事项(提案)等,介绍完基本情况后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就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发表自己的明确意见。

监事会的主要特征

  (1)监督职能的独立性。

  (2)监督职能的法定性。

  (3)监督职能的专门性。

监事会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监事会对经营管理的业务监督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时违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

  二是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帐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三是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提供给股东(大)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大)会报告。

  四是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监事会有代表公司之权:

  一是当公司与董事间发生诉讼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监督机构代表公司作为诉讼一方处理有关法律事宜。

  二是当董事自己或他人与本公司有交涉时,由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进行交涉。

  三是当监事调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帐册报表时,代表公司委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监督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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