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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2-16 浏览:
导读:很多人对缺席判决并不是很了解,其实缺席判决就是指开开庭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审理之后作出的判决。下面大律师网小编详细的来跟大家介绍下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适用情形有哪些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缺席判决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 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第二,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第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第四,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缺席判决必须在案件事实已经全部查清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时,要认真考虑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被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明事实的案件,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到庭,不能缺席判决。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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