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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17 浏览:
导读:非法集资罪在我国法律上有相关规定,达到一定数额将会被立案追诉,那么接下来就跟着大律师网小编来了解下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吧。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立案标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罪的数额认定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根据司法解释: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3、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

遇到非法集资怎么赔偿

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认定的?

  根据相关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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