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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1-20 浏览:
导读:在一家企业或者店面中,都会有所谓的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以及临时工,若是有一些特殊或者重要的原因,企业可以选择辞退,那么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首先根据目前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法律上根本就没有临时工的用人说法。目前法律认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三种用工方式。

  2、所谓的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在公司工作不少于8小时,与用人单人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关系。

  3、所谓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工作小于或等于4小时且不能超过4小时的用工方式。

  4、所谓的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动者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派遣协议,目前很多外资或大型企业都采用这种用工方式,目的是减少用人风险。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临时工的概念。用临时工的说法实际是错误的,应当叫劳务派遣工。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能超过用工总数量的10%.

  5、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打着临时工的旗号招人,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想逃避法律责任。但实际上是逃避不掉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派遣公司合作而是自己直接招聘所谓的临时工,是要承担劳动法规定的所有法律责任。

  6、所以说辞退的临时工无论是派遣工还是自己单位直接招聘的肯定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在试用期内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不用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被用人单位非法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还可处以付补偿金50%-100%的罚款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法辞退临时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辞退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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