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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2-24 浏览:
导读: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一些误会或者其他的情况。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形。而当我们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一般我们都是想进行调解的。那么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与受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受理。

  (二)调解前的准备

  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

  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

  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

  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

  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

  (三)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调解委员会主任宣布申请人请求调解的争议事项、调解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听取当事人意见;说明调解委员会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当事人协议。

  (四)调解终结

  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

  1、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

  2、当事人撤回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 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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