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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2-25 浏览:
导读:在我们生活当中,最经常遇见的纠纷那就房产纠纷,对于房产纠纷我们要收集足够的证据,那么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房产纠纷没有证据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一)合作建房纠纷

  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出资一方应提供出资数额、资金到位时间等证明材料。

  4、提供房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房屋已建成并出售的,应提供收回资金数额及由谁占有和利润分配等证明材料。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二)商品房合同纠纷

  1、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等证明材料。

  4、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合同纠纷

  1、提供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合同书。

  2、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金数额、交付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等。

  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经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 料。

  4、提供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房产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房产纠纷的证据有哪些?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具体的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分为三种情况:一、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房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房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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