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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31 浏览:
导读:申请撤诉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那么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的条件是什么?撤诉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写一份撤诉申请书,写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然后交给法官就可以了。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不写撤诉申请书,直接找法官口头申请也是可以的。但是当事人申请撤诉必须需要符合申请撤诉的条件。

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享有撤诉权。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提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规避法律企图逃避法律制裁。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撤诉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撤诉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撤诉具有以下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2)原告享有再次起诉权。即原告撤诉后,在诉讼时效内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继承权纠纷,自继承之日起超过20年的起诉,在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时效已届满,且原告不撤诉,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原告不得再次起诉。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当前,有些原告正是对撤诉的法律后果不明白而滥用申请撤诉权,以至于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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