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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3-31 浏览:
导读:结婚离婚,除了感情上的问题以外,之后便是财产上的问题,有的夫妻在结婚或者离婚之后,都搞不明白财产到底哪些是共同拥有,哪些是自己的,那么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怎么认定?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前购买的婚房离婚时的分割,也分为不同的情况: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一方婚前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等等

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房子离婚怎么分配?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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