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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07 浏览:
导读: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那么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房产继承有时效吗?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

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1、房屋继承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一经继承人确认接受继承,继承便永久有效。

  2、但是,继承纠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另外,自继承权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确定超过诉讼时效。

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继承有几种方式?房产继承有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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