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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6-04 浏览:
导读: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法律责任?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

  1、保护作者权益的原则

  作者的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化进步的源泉,因此,法律应当加强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激励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2、鼓励作品的传播

  国家制订著作权法并不只是为了保护作者的权益,而且还在于鼓励作品得到广泛的传播,繁荣社会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了对作者传播者权利的保护,即是鼓励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的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作者的利益实质上是一种私人利益,而使作品得到广泛传播则更多地体现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为防止作者滥用著作权法赋予的权益导致公众利益难以实现的状况,著作权法又对作者的权利作出限制,如规定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

  4、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发展,许多作品借助各种媒介被传播到其他国家,而著作权的保护又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为了解决作品传播的国际性要求与著作权保护地域性之间的矛盾,国际上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著作权国际保护公约。我国于1992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

  《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调解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规定:著作权合同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法律责任?

著作权法保护原则是什么?著作权受到侵害怎么保护?

  一、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

  2、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1)受害人所受损 失后果是否严重;(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3)侵害出于牟利或其他不当目的;(4)侵害人主观过错状态;(5)侵害行为情节恶劣程度;(6)侵害人获利 多少;(7)侵害行为的社会影响;(8)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二、行政责任

  (1)警告;(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3)没收非法所得;(4)没收侵权复制品及制作设备;(5)罚款;

  三、刑事责任

  1、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 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 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单位犯第 217条、218条的犯罪行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的规定处罚。

  4、查获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和属 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主要用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材料、工具、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一律予以没收。

  5、犯上述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追究刑事责任 外,应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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