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06 浏览:
导读:水上交通都是有严格的指挥中心把控,每一条线路都有应急措施,但是难免会有交通事故。难免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处理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该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其他当事人不负责任。

  因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程度承担责任。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查清交通事故责任或责任基本相当的,各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当事人的违章行为或操作过失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不负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1、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的;

  3、拒绝或阻碍港监机构调查,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证词隐瞒事故真相的。

  各方当事人均有前款所列情形,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港监机构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港监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

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船舶发生重大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调查,市、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负责处理;船舶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办理。事故调查处理中的现场勘察、证据的搜集和管理以及事故的技术鉴定,由港航监督机构或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以及渔业船舶单方事故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渔业船舶与其他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协助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其他船舶之间发生的事故由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其中属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船舶,由该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港航监督机构调查处理。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水上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水上交通事故由谁调查?

  1、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必须包涵明确的权利义务和强制力。而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没有规定确定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具体权利义务,也不具强制执行力。

  2、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种具体行政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它既不是行政处罚或者强制措施,也不是行政不作为更没有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

  3、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须经人民法院确认并依法作出司法判决后才能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在行政法学上,这种证明行为被称为准行政行为,这种类型的行政行为并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发生直接的法律效果。

  4、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不是行政复议。重新认定的主体仅仅是上一级机构;而行政复议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申请期限也不同,可以在接到《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而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有明文规定不得进行行政诉讼的。以此类推,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应当不具备可诉性,当事人不得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