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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7-30 浏览:
导读: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医疗期间的门诊、挂号、检查等一系列的费用,都可以要求加害方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1、医疗费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赔偿。

  医疗费确定的依据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如伤者在住院时自己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应保管好医药费凭证,作为向赔偿义务人索赔的证据。在开庭时,如果没有医药费凭证,赔偿义务人又不认可伤者提出的医药费数额,则伤者要求赔偿医药费的请求就不能得到支持。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本人、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以及交通基交通事故的救助机构对伤者的医疗费都有垫付义务。

  若肇事方不履行医疗费的垫付义务,伤者本人可以通过诉前财产保全等方式保全肇事方的车辆等财产来保障自己后期能够得到赔偿。

  另外根据《交强险条例》以及条款的规定,事故车辆的保险公司负有在交强险内垫付1万元的义务,并且在实践中,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仍具有垫付医疗费的情形。

交通事故医疗费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医疗费谁垫付?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保险公司针对医疗费用在交强险的赔偿是有限额的,保险公司最高的限额为一万元,如存在商业三者险的,医疗费也可以进行赔付,但医疗费用超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部分需要由肇事司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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