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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1 浏览:
导读:近年来,我国有很多被遗弃的、父母双亡的孤儿,被发现后会送往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地方,但是还是有很多家庭愿意收养这些孤儿。那么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

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

  1、申请

  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按照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收养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工作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3、登记

  经过认真的审查,掌握了申请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即可以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不予登记的,也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

收养孤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收养孤儿需要什么条件?收养孤儿的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孤儿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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