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通常来说,在小区刚刚成立的时候,开发商聘用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这也叫做前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的物业收费标准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确定,在确定收费标准的时候,物业收费只要在管理部门公布的调整价位之内,都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说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有异议,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的形式,确定物业服务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可向房管部门投诉
针对商品房的物业收费,相关部门对其收费价格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执行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和标准来制定。业主如果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或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普通商品住宅一般采取包干制结费方式,按照城市物业服务等级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五级,并按照有无电梯确定基准价格。
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无论有无电梯,都由该区县房产主管部门联合价格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核准及备案。
四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9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25元。
三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1.35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85元。
二级物业服务等级,有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95元,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60元。
一级物业服务等级,无电梯每月每平方米0.4元。以上均可上下浮动15%。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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