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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13 浏览:
导读:在购买二手房屋时,要注意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前房主在没有结清物业费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会对购房人造成一定的损失。那么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

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

  1、在达成房屋买卖的时候肯定是会签一份购房合同,那么如果购房合同中对于拖欠的物业费有约定,那按照约定处理即可,该补交的补交,该垫付的垫付。

  2、如果在你们的购房合同中根本没有这个约定,那么你可以先和原业主协商处理,要求其补交该给付的物业费或就由你在购房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代为缴交。如果说你们之间协商不成,那你可通过诉讼要求原业主清偿欠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3、如果物业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强制你支付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那么你可以收集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常入住房屋并要物业公司赔偿造成的损失。

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

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

  1、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2、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4、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5、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交物业费会怎么样?

买房前欠下的物业费怎么处理?长期不住的房子要交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将因此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败诉所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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