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限定要求者,可允予保外就医:
经精神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判定医院)司法判定确诊的时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破灭症、躁狂忧郁症、同期性精神病。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1、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讨论通过后报狱政科初审,同意后作病残鉴定;
2、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携《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病残鉴定、公安机关意见等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
3、审批通过后,办理出监手续。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