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业主自己使用问题或者物业管理不当的问题,则是施工方的责任;
施工方对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对购房者负责,购房者不可能直接追究施工方责任,所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内发生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开发商维修;
如果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在约定的保修期限超过之后发生的,那么业主就只能自行维修。
1、误工费;
2、差旅费;
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
4、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
5、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
6、可以要求换房,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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