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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26 浏览:
导读:对他人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名誉损失费怎么算?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

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如果由于这些人格权利而遭受到的非法的侵害,而去人民法院去要求要赔偿精神费用的,那么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这些包括:

  (a)、身体的权利,生命的权利,以及健康权的权利。

  (b)、荣誉的权利,名誉的权利,以及肖像的权利和姓名的权利。

  (c)、人身自由的权利,还有人格尊严权利。

名誉损失费与精神损失费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名誉损失费不是法律概念,只有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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