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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26 浏览: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出现胁迫婚姻的情况有很多,都是出于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的情况下,那么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

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体、财产、名誉、自由、健康等方面的,并且没有法律依据。同时,这种损害必须是相当严重的,足以使被胁迫者感到恐惧。例如,以不与其结婚烧毁对方的相威胁,而迫使对方与其结婚等。

  另一种是直接对他人实施不法行为,给某人造成损害,而迫使该人结婚。这种直接损害可以是对肉体的直接损害,如绑架对方,也可以是对精神的直接损害,如诽谤对方等。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一方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使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自己是否与对方结为夫妻。

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我国规定的一项结婚条件是:必须是双方的真实自愿。如果是被胁迫而进行的登记结婚,那么就违反了我国对结婚条件的规定。

  2、我国规定了,因胁迫而进行婚姻登记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撤销该婚姻登记。当事人处以被非法拘禁状态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胁迫的婚姻被撤销后应认定为自始无效。

胁迫婚姻可以撤销吗?

胁迫婚姻属于什么婚姻?胁迫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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