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1、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根据《婚姻法》 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4、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大律师网合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