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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30 浏览:
导读:医疗事故在发生之后,同样也是要根据医疗事故的登记进行鉴定赔偿,那么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

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等级区分以损害后果来定。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1、二级医疗事故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级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二级医疗事故包括哪些?二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20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

  九、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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