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2-02 浏览:
导读:对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不满的地方,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只能提起行政诉讼。那么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2、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3、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4、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怎么办?

房屋征收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不可以再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