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违法行为。
倒卖药品涉嫌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销售假药的,还涉嫌销售假药罪。
药品是特殊商品,我国实行的是专营许可证制度,无证经营的,即属违法。任何个人,包括医生、护士,那怕是专家,就其个人而言,都无权擅自从事药品买卖活动。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假药不是药,吃了可能没害可能有害。比如,感冒冲剂,假药是用白砂糖兑色素,对人体没害。劣药是有药的功能,但是成分上可能不合格,对人体有害。
我们可以根据《药品管理法》的下列规定进行区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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