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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1-25 浏览:
导读: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处理,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那么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按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是要去法院起诉前,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委处理,法院才会受理。

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协商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

  二、调解

  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2、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

  三、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仲裁时效: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怎么处理?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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