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律师博文 >>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4-20 浏览:
导读: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这军人抚恤金肯定就是给军人家属的费用。那么,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一般军人抚恤金什么时候发放?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依据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有关数据为准。

  第二条 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中“本人月工资”计发办法为:

  (一)在职军官、文职干部、月工资高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死亡,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在职军官、文职干部为本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之和;

  2﹒月工资高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为本人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之和。

  (二)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在职士官死亡,按照排职职务工资(一档标准)、少尉军衔工资(一档标准)和军龄工资(按本人服役年限计算)之和计发。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死亡,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四)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其他军人死亡,按照排职职务工资(一档标准)、少尉军衔工资(一档标准)之和计发。

2021军人抚恤金会被冻结执行?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法院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在案件执行中),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给残疾军人发放的抚恤金。如果这名军人还健在,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是不能作为执行标的。

  如果这么军人不在了,其家人作为继承人,抚恤金是国家或者武装部给予的他家人的补助。同时,如果他的家人作为债务人,取得了这笔财产,是可以被执行的。

一般军人抚恤金什么时候发放?

2021法定军人抚恤金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各地和各个伤残等级发放时间是不同的。

  拿鞍山市举例:

  国家下拨的抚恤经费指标基本都在每年年底到市里,过去所说的1月6日和7月6日发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抚恤补助资金,全部由县(市)区垫付资金,抚恤补助标准提的太高,再让县区垫付资金确实垫付不了。国家也逐渐在改变这种指标下拨方式,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拨一次(3月和9月),再让县区1月6日和7月6日发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抚恤补助资金是不可能的。目前,县区根据财力情况有按季度发放、也有按月发放的,但都是通过社会化发放,由县级财政或民政在月底或季底前将抚恤补助经费通过金融机构划拨到优抚对象的个人帐户上,优抚对象凭存折(卡)按月或季到金融机构自行领取抚恤补助金。

  经市民政局和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各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并考虑到县(市)区的财力状况,鞍山市已将伤残抚恤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按季度发放,条件好的县区海城、台安等按月发放。各县区以确保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