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死亡0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0元,上报县级,企业处理。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
1、法律并没有按火灾分级来做处罚的规定
2、从《消防法》到《刑法》,对与火灾有关的处理,定义了行政处罚的过失引起火灾,刑事处理的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渎职罪等,都有自己相应的具体规定。
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灾害性燃烧现象。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人类能够对火进行利用和控制,是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说人类使用火的历史与同火灾作斗争的历史是相伴相生的,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在遇到火灾时人们需要安全、尽快的逃生。
主要根据具体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造成的损失来计算。
“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因此核定火灾损失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职权范围,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核定火灾损失的证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因此应该要求消防部门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向责任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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