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政府可以进行收容教养,收容教养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收容教育是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收容教育的依据是国务院 1993年9月4日国务院令第127号发布《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已经实际废止,有的地方还存在。
收容教养只收留未成年人。
依据我国最新的规定,我国于2019年12月29日起,废除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收容教育制度也正式废除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一、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
二、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本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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