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金合同不一定有违约金,发出意向的一方行为是受到此合同的约束的,在对方没有明确表明不接受邀约的情形,若是实施了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的行为,且此行为属于在意向合同之中就已经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对方有权要求其支付。
如果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违约金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若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意向金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约束力不同:意向金交付中介机构是不能约束卖方的,业主的房子还是可以出售给其他买受人,而买受人也可以选购其他房屋,不涉及违约等问题;定金则会约束买卖双方,如有一方反悔,那么定金不予退还、或者双倍返还;
2、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需要签订《委托支付买卖协议书》,而定金需要签订《定金协议》;
3、签约主体不同:意向金由买家和中介签订两方协议,定金需要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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