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上海涉外资深工伤律师-潘洁律师团队

潘洁律师团队共有5名核心成员,分别为潘洁律师、倪大刀律师、雷声律师、王雪薇律师、朱嘉琳实习律师。其中,潘洁律师于1986年通过首届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执照,并在1986年到1996年的10年间,处理过近千起各类刑事、民事及涉外案件,具有在中国上海从事律师工作的丰富经验。从1996年到2011年,潘洁律师在美国工作、生活期间,积累了法律、金融等领域的大量工作经验,并曾经在沃尔沃北美信息技术集团、美国布拉沃健康保健公司、北美新月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任职。 2010年年底,潘洁...

MORE+

潘洁律师团队

电话:400-668-6166

邮箱:panjie@guantao.com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9层、25层

法律服务热线Telephone

400-668-6166
专业领域 Professional Fields
一、日常劳动法律事务 1、提供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资关系; 2、同潜在劳动争议纠纷的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谈判,对劳动纠纷进行调处; 3、参加企业和工会的集体合同谈判; 4、代理劳动合同鉴证; 5、协调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6、受企业委托对外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律师建议书; 7、受企业委托进行律师见证; 8、向企业提供最新发布的相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企业劳动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服务 1、企业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2、企业员工手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3、企业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4、企业内部各项劳动管理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5、为企业建立制定有关用工、薪资、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对企业拟聘用员工进行背景调查; 7、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现状中劳动合同、劳动制度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同时提供解决方案; 8、为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指导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9、为企业建立和制订劳动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事件; 10、为企业提供特殊工时和经济性裁员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法律服务 1、劳动人事仲裁与诉讼案件咨询; 2、代理争议双方协商调解劳动纠纷; 3、就案件的事实与法律分析、诉讼应对策略、诉讼风险等向客户出具诉前分析意见; 4、为客户提供案件证据搜集方案,指导客户搜集、整理相关的证据; 5、代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和劳动诉讼一审与二审案件; 6、代理劳动行政处罚案件,以及劳动行政复议和劳动行政诉讼。

一、日常劳动法律事务 1、提供日常劳动法律事务咨询,解答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指导企业正确处理劳资关系; 2、同潜在劳动争议纠纷的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谈判,对...

GO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上述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举例: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

GO
在线留言/Message

咨询电话:400-668-6166

电子邮件:panjie@guantao.com

潘洁律师团队律师微信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9层、25层 联系电话:400-668-6166

上海涉外资深工伤律师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潘洁律师团队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