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集体1名个人受表彰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总结表彰全国“六五”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5月20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对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市2个集体、1名个人榜上有名,受到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
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丽江市司法局局长李文红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丽江市烟草专卖局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匾牌。
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历,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普法工作中再创佳绩。号召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借鉴他们的工作经验,扎扎实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努力促进“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先进个人:
先进县:
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