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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推行多评同审 多证同颁 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新样板”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27
导读:为深化“放管服”,把“一次办好”改革推向纵深,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加快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早建设、早投产,高新区以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为目标,以“多评同审”、“多证同颁”为抓手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在......

为深化“放管服”,把“一次办好”改革推向纵深,进一步提升高新区营商环境,加快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早建设、早投产,高新区以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为目标,以“多评同审”、“多证同颁”为抓手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在遵循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上,按照“减事项、并环节、转方式、控时限、强监管、优服务”的思路,切实深化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有效减少7个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至少20个工作日。目前,全区38个重点项目中,凯通电子、香港丽波等6个项目作为试点,正在有序高效推进。

一、提前辅导,为企业落地投资出谋划策。一是规划设计前置。在项目立项后即辅导企业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规划设计帮办代办人员一次性告知容积率、日照分析、建筑间距、商业比例等规划设计要求及要点,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证规划设计方案切实可行,避免后期因方案修改影响进度。土地组卷报批后,规划部门即开展相关技术性审查工作,在规划方案审查确定后,建设部门开展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相关技术性审查工作,基本做到土地摘牌即完成全部技术性审查工作。二是勘探先行进场。为保障用地许可顺利进行,土地组卷报批后,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测绘及权籍调查等工作,土地出让合同签定后,基本具备办理不动产证全部条件。三是招标前置。为确保“拿地即开工”,项目单位需在立项后,开展施工单位招投标准备工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即启动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做好相关安质监等建设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二、帮办领办,为企业报批审批逢山开路。一是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按照“服务意识强、专业本领高、工作作风硬”的标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相关窗口,依托党员干部,组建一支“沂蒙红色帮办代办队伍”。落实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制,完善领导成员各负责一个镇的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帮扶机制。二是建立帮办代办任务清单。建立帮办代办月任务清单,形成帮办代办台账,明确帮办代办开展时间、人员以及需解决的问题情况,做到月月有统计,月月有更新。结合帮办代办任务清单,主动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帮办代办反馈意见表,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水平。三是健全重点项目帮办制度。出台《临沂高新区重点投资项目帮办代办制实施意见》,建立“管委主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全程帮办,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落实全链条、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打造重点投资项目高效服务的“动车组”,形成重点投资项目政务服务的“加速度”。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确定每周三为“红色沂蒙帮办代办”固定上门服务活动,组织帮办代办人员到企业生产现场、施工工地上门了解企业需求,现场解决企业生产实际困难,满足企业需求,助推企业发展。四是推行全程帮办代办。在区镇两级服务中心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机制,针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代办“一条龙”服务。落实代办专员实行一对一“贴身式”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定人、定事、定责、定时,为申请人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代办服务,实现重点项目“一部门办、一窗入件、一人代跑”。对于全程代办项目,审批部门实行快受理、快审批,确保项目尽快落地。

三、完善制度,为企业拿地开工保驾护航。一是一窗受理。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建设项目统一接件、转件、告知,涉及联办的部门不得再重复接件,并按照“一次告知”要求,向申请人发放《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手册》。二是联合踏勘。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建设项目需要现场踏勘的窗口单位,统一实行“联合踏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分别告知、统一抵达、一单出具”的要求,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踏勘人员统一抵达现场,一次性联合完成相关阶段的踏勘工作。三是多评同审。将固定资产节能评价、取水许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洪水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多评同审”。按照统一告知、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步骤进行,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提倡多类事项评价合并编制;对项目申请报告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作为单独章节作出评估达到相关指标要求的,不再单独编制评价报告。重大建设项目需单独进行评估的、由相关部门在项目论证会时提出或由“多评同审”综合窗口一次告知。已进行区域评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震评、文评、矿产压覆等评价,列入政府部门内部协作事项,依据我区实际,由掌握情况的相关部门直接出具证明或批复。四是多证同颁。“多证同颁”是以“拿地即开工”为目标,实现不动产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多证同时发放的审批模式,按照“一线两段一方案”要求进行。由区国土部门牵头,供地方案获市政府批复后,于挂牌公示期内启动土地权籍调查,不动产窗口实行容缺受理,公示期满,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权证颁发。项目选址方案确定后,由区规划部门牵头,提前进行介入辅导,提出设计要点,经国土部门函告后,出具正式规划条件。供地方案获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土地部门颁发不动产证,同时,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阶段:由区建设部门牵头,在工程规划设计完成后,指导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办理完成施工、人防、防震防雷等多图联审;同时办理各类证明;在不动产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同时办理质监、安监手续,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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