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开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信访局牵头解决的一起群体性信访案,开发区某电镀企业A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32名职工一至三个月不等的工资共计人民币244803元。
司法所和信访局工作人员结合案情,从法律条文入手,积极为当事人解答疑问。一方面明确按时支付工资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如恶意拖欠工资的,根据《刑法》规定应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为企业化解资金困难提供可行方案和建议,A企业以提供股权抵押方式向另一企业B借资垫付工资,在征得B企业的同意后,32名职工、A、B企业三方分别达成支付劳动报酬协议和抵押借款调解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困扰员工的石头已落地,积压已久的信访案已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