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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安排部署《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0
导读:文县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文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
文县安排部署《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文县纪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对这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于2011年8月12日向全县发出了《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此项工作从检查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一是各乡镇、各部门如何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处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情况。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

《通知》制定了检查步骤,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8月份,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于8月20日前向县委和县纪委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二是督查整改阶段。9月至11月,各乡镇、各部门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会同有关单位将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察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于10月底前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提交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

《通知》强化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与当前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讲求方式方法。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逐条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听取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学习笔记、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资料,建立健全材料档案。检查组将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检查,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地分析判断。三是深化工作成效。围绕《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内容,分析查找本乡镇、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的原因,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少数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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