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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首次将审前风险评估制度融入社区矫正工作中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5-11
导读: 日前,新罗区法院审判被告人张某佳、林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与新罗区矫正办首次尝试了审前风险评估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5月13日,区法院刑庭委托区矫正办就被告人张某佳(铁山人)、林某某(西陂人)进行审前风......
日前,新罗区法院审判被告人张某佳、林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与新罗区矫正办首次尝试了审前风险评估制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5月13日,区法院刑庭委托区矫正办就被告人张某佳(铁山人)、林某某(西陂人)进行审前风险评估,当天区矫正办及时将有关材料及要求转送给西陂司法所和铁山司法所。 经过实地走访和社会调查,铁山司法所、西陂司法所综合参考了被告人所在村委会及社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后,填写《审前风险调查项目》,并提出了建议适用缓刑的初步意见,均于5月15日及时提交给区法院刑庭。该调查结果及提出意见为法院最后依法作出司法判决提供社会性、操作性较强的参考意见。最终,法院于5月27日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审前风险评估制度的这一举措,大大密切了区法院与区矫正办及各基层司法所之间的工作联系,既提高了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效率,也使得区矫正办、基层司法所在第一时间掌握被告人的动态,更重要的是为审判程序之后的矫正工作先行奠定基础,保证了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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