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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长胃口却不小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7-10
导读: 信宜市东镇街道林业站原站长林汉辉,虽然级别不高,官衔不大,一个小小的股级干部,胃口却不小。2013年,林汉辉因受贿罪50000元被信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信宜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林汉辉开除党籍......

 

信宜市东镇街道林业站原站长林汉辉,虽然级别不高,官衔不大,一个小小的股级干部,胃口却不小。2013年,林汉辉因受贿罪50000元被信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信宜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林汉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林汉辉,男,1957年出生,中专文化,1978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东镇林业站站长。2006年年底,潘某某从他人转让得一个锯材厂,为了继续经营,他请求时任东镇镇林业站长的林汉辉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林汉辉为其办理了木材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后,收受该厂老板送给的人民币10000元。2009年,信宜某木业用地要改作他用,那里的锯材厂需要全部搬迁;同时,信宜市政府要求压缩锯材厂数量,恰遇木材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年度,林汉辉为辖区内4位争取继续经营木材加工的老板顺利办理了木材经营许可证,也先后“笑纳”了老板送的共计40000元人民币。

一个基层站长,一个股级干部,在中国现行的行政级别中属于最小级别的官,却在短短的几年里先后受贿了50000元,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林汉辉一案,是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缩影。如何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有效预防基层贪污腐败,这是摆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命题。

一、法纪观念淡薄,存侥幸心理是一些基层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基层工作比较繁重,林汉辉在林业站里主要侧重抓经济、抓生产,并以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自居,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相对较差,不注重思想改造和党性锻炼,法纪观念日渐淡薄。特别是看到有些人违法违纪谋取利益却并未受到处罚,心理开始失衡,渐渐认为办事收点辛苦费是理所当然的,并错误地认为,只要手段隐蔽些,口风紧些,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安然无事。特别是尝到了2006年头次受贿无事的甜头后,林汉辉的胆子就更大了。

二、级别小监督也小,是导致基层出现小官大贪的根本原因。在一些报刊杂志上,某村书记、某股长等贪污受贿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也时有所闻。林汉辉作为一个基层站长,“官”虽小,但手中掌握着一定的可支配资源,站长拥有站内的绝对权力,站内监督形同虚设,以致站长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敢于受贿、违规操作。

   三、待遇的不平衡,是诱发基层干部冒险谋取私利的直接原因。公务员薪酬几经调整,但当前基层干部的整体收入水平相对于国企单位和上级机关仍然偏低,住房、家庭给养等经济压力较大。此外,基层站长升职机会很小,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基层干部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社会地位等方面往往处于相对劣势。待遇的不平等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基层党员干部从政治上进转向牟取经济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晋升无望的林汉辉在临近退休之际,产生了“捞最后一把”的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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