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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推进居家养老巡视探访试点工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2-18
导读:“大娘,您今年多大岁数啦”“85啦。”“家里孩子是跟您一起居住吗”“孩子们都忙,不在一起住……”这是近日发生在大峪街道月季园一区社区的一幕,居委会干部和党小组人员带领着养老机构人员进行入户探访,并做好老年......

“大娘,您今年多大岁数啦”“85啦。”“家里孩子是跟您一起居住吗”“孩子们都忙,不在一起住……”这是近日发生在大峪街道月季园一区社区的一幕,居委会干部和党小组人员带领着养老机构人员进行入户探访,并做好老年人巡视探访知情同意书,根据探访内容做好记录。

从门头沟区老龄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为独居、高龄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不良情绪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的有关规定,门头沟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购买服务,重点帮扶”的原则,在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龙泉镇、永定镇开展以试点形式开展独居老人巡视探访服务工作,使有需求的独居老年人不再独自面对困难,得到有效的精准化的服务,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我们的主要目的也是想探索在城乡居家养老巡视探访的服务模式,从而为区域内全面实施独居老人巡视探访服务工作提供依据,满足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养老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区老龄办工作人员说。

据工作人员介绍,巡视探访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8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年人、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本市的独居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较差的独居老年人。同时,各相关街道镇还可根据地区实际,将服务对象拓展到失能、失独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居家养老巡视探访采用普遍巡访与重点巡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形式,对于重点服务对象每天一个电话,每周上门一次;普通服务人群每两天一个电话,两周上门一次;独居老人遇有紧急情况时,需及时探访,确保老人得到有效的帮扶。

在开展巡视探访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巡访对象的实际情况,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并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项目完成后,试点单位先进行初检,再由区老龄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试点单位依据报告结果支付服务项目款。

“在聘用探访服务人员时,我们也会严格考察其履职能力、身体状况及相关条件,严禁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传染疾病、心理疾病等人员担任巡视探访员。”区老龄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对巡访员的着装、标识等也进行了统一配置,从而方便老人识别。并且作为一名巡访员,还要做到尽职尽责,举止端正,文明礼貌,尊重老年人隐私、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及文化习俗,维护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人格尊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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