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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不断完善各项措施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22
导读:  9月17日,从东安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东安区人民法院于1998年首次入选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四次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近......

  9月17日,从东安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东安区人民法院于1998年首次入选省级文明单位,连续四次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近年来,东安区人民法院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结果,不断升级完善各项功能措施,于上周通过省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验收。

  

  据介绍,根据文明单位建设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坚持以“党建带创建促队建”,以四项举措深化创建工作。即强制度,巩固创建根基;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组织,丰富创建效果;强管理,培塑创建担当。并紧扣时代脉搏,在创建工作中注重体现时代精神、法治思想、文明风尚。以点连线大力营造文明氛围,紧跟时代彰显文明风尚,法治思想传承融入创建。近年来,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洋、“全省优秀法官”穆海东、“全省办案质效百强法官”卢广玉等一批先优典型。

  

  同时,东安区人民法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推进创建活动永续发展。集全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凝全力保障文明城市创建,聚全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全院112名干警在龙江志愿平台注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累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0余次,服务时长达500余小时。疫情发生后,东安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向区委递交请战书。从2月4日至7月17日,122人先后下沉到4个社区的103个防控点进行24小时坚守。

  

  此外,东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知法、学法、用法、守法,努力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通过建立长效传播体系、开辟网络宣传阵地、打造普法宣传品牌等一系列措施构筑创建活动传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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