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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几点反思及对策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3-17 浏览:
导读: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几点反思及对策

      “城管”是伴随着社会的文明与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而不断成长和壮大的。它是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城镇管理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反复性强、流动性大,管理对象复杂,执法难度大等特点。城镇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展示城镇容貌和对外形象,更是反映这个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体现了这个地方政府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与其说是一项执法工作,倒不如讲是一门综合管理的艺术。尤其在以进镇农民为主体的乡镇,相应的城镇管理难度就更大,矛盾就更多,令城管工作人员常常处于极为无奈和尴尬的境地。那么,乡镇城管执法部门该怎样摆正自己的心态,改进自己的工作,重塑自己的形象?上级决策机构该怎样为乡镇城管执法提供过硬的依据和相应的保障?社会各界该如何正确看待、支持、配合乡镇城管执法?本文试就这些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探讨。

一、当前乡镇城管工作所面临的困惑与问题

      近年来,乡镇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城管执法在实践磨合中受到客观方面诸多因素的制约,出现了一些执法困惑,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城管工作成效,在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不少的矛盾与问题,其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相对滞后的城管法律法规影响了城管执法的顺利开展。

           
城管执法虽然由来已久,但至今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城管法律法规体系。一方面城镇管理要执法;另一方面城镇管理的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主体太分散,至今没有一部独立的城管法律法规。这也是城镇管理处于两难境地的具体原因。城管到底管什么,怎么管,至今还未定论。目前大多数乡镇城管的职能涉及镇容环卫、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秩序、工商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占道管理、广告管理、河道管理,甚至包括资源保护、规划拆违、旅游景点管理等都纳入了城管执法内容。统算起来不下100项具体内容。权限界定本身就复杂混乱。而执法的依据,又散布在40多部各种法律和法规之中。由于城管执法的复杂性,导致部分执法缺乏强制性手段,执法有时只能打“擦边球”。因法律法规没有给城管部门规定强制手段,一旦遇到行政相对人不配合,城管执法就会难免出现取证难、处罚难现象,且屡见不鲜。

      二是居民文明意识不高影响了城管执法社会效果。

            “我没偷没抢不犯法,你凭什么管我”,这是在我们在乡镇执法工作中当事人经常说的一句话。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行为在乡      镇区域是司空见惯,老百姓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尤其在山区城镇,迁入城镇居住的大多是本地农民,普遍城镇管理意识淡薄,与城镇发展的人文素质要求相差甚远,导致居民对城管执法理解率低、支持率不高,影响着执法的成效。

      三是城管工作异常艰辛却往往“吃力不讨好”。

            笔者在乡镇城管部门工作多年,感慨颇多。体会最深的就是:城管部门的工作难度之大,辛苦程度之强,社会压力之巨,远非局外人所能想象。绝大多数城管人不分白天黑夜,不顾日晒雨淋,不论节日假期,为了城镇的整洁有序、镇容亮丽、居民方便,长年超强度运转,超负荷劳动,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在缺少理解、支持、配合的情况下默默奉献,他们的辛劳与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敬。然而由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执法环境等方面的先天不足,加之极少数害群之马自毁形象引发的轩然大波,使得城管在社会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毁誉参半。
            一方面是违规者对待城管执法是“吃硬不吃软”,礼貌文明的方式通常在实际执法中遇到障碍。经常出现“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奇怪现象。另一方面,一旦在执法过程中采用比较强硬的方式,又骂我们欺压老百姓,往往出现暴力抗法,引起围观和起哄,极个别的还曾引发恶性事件,时间一长,对城管执法的逆反心理便在一些社会阶层中悄然滋长和蔓延,造成恶性循环,使得城管执法变得更为艰难。所以说,城管这一职业容易导致敌意,却不容易获得满意。某种程度上,城管执法者成了转型期民众不满情绪的重要出口与代政府受过的替罪羔羊。

      四是实施城镇管理与居民日常生活习惯的矛盾突出。

            由于乡镇大都是附近农民,种养业成为好多居民户主要谋生手段。要种田,要发展袋料香菇,就要有手扶拖拉机、板车等农用器械存放在门口;就要打场晒粮;就要粉锯末、蒸袋料;就要喂养畜禽;就要摊晒物品;就要堆放柴草……同时,一些街道经营户也缺乏一种良好的环境意识、城市意识、秩序意识和卫生意识,天天与城管队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丢一天不上门劝说,他们就恣意占道经营,令城管队员苦不堪言。对于占道叫卖的问题,他们也曾想过很多办法,指定了不少的位置,甚至免收任何税费,希望摊贩能够入驻。但事于愿违,“凭自己劳动吃饭”的摊贩们并不买帐。“那要看看有没有好位置!出来卖,这里人来人往的,位置几好咧”……城管队员天天起早摸黑,上门反复劝说,做工作,部分经营户或农民不配合,为了尽力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他们往往自己动手帮忙收拾这些占道物资,帮助找地方存放。每天都要重复这样同样的工作,同样的事做久了,就会缺乏干事业的激情、冲力,就会松懈、懒惰,有人说把简单的事,一遍一遍重复的做好就不简单,因此城镇管理难就难在此。

      五是人性化执法与依法行政很难找到最佳结合点。

            在提倡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城管执法越来越注重人性化,但是人性化执法的前提首先是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在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盲点、政府又无倾斜性政策的情况下,执法遇到特殊情况,如何既保证严格执法又推行人性化管理确实给城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说句心里话,城管执法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广大市民的利益,难道你们就喜欢大街上都是乱摆乱卖,一片狼籍?但是一旦城管严格执法,结局就会被群起而攻之,很多市民被一小部分人煽动,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城管身上,城管很冤,往往就此背上黑锅。社会赋予城管的责任太大,而权利太小,我们想把一个城镇管好,但是现实中的阻力不是一般的小。

      六是城镇建设滞后给城管执法带来了一定难度。

            有利于推动城镇管理的公益性设施建设滞后,统一物业管理的小区建设滞后,公共场所的功能设计滞后,导致城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增大实施城镇管理的难度。比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的农贸市场本身狭小,破烂不堪,所有的流动商贩全部上台经营也不现实;目前还没有位置合理、便民、规模适中的停车场、游乐演艺场所;商品房开发了不少,却没有一处规范的物业管理……

      七是城管执法队员自身素质不高,责任性不强,给执法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城管队伍由于组建时间短,基础差,管理事项和对象相对复杂,且自身执法依据不够充分,人员素质和执法保障方面又与执法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加之缺乏严格的管理措施,因而很难在各种复杂情况下都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让社会方方面面都能满意,日积月累,使得城管部门往往成为当地质疑最多的单位之一。

      当然,城管部门不能以上述客观原因而开脱,而应在现有条件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以卓越的管理作为去维护政府形象,去强化政府管理城镇的职能,去树立和维护政府管理城镇的权威。同时,需要各级、各部门和整个社会一分为二地看待城管工作,理解、支持、配合城管工作,对城管工作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关怀。如此,城镇管理必然上水平。

二、几点思考与对策

      城镇管理是人们行为和意识领域的一场革命。要管理好一个城镇必须经过一场阵痛,在这场阵痛中如何处理好各种矛盾,使之尽快地步入规范化动作轨道,有许多问题确实需要各级决策者和广大居民认真思考。

      思考之一:走出情与法的误区。城镇管理是制约人的随意行为。人是感情动物,凡有人的地方,都存在着情。城管工作需要人情,更需要依法管理。城管中的情,应该体现在耐心的宣传、教育、规劝上。城管中的法,应该体现在城管法规条文的严肃执行上。当违反城管法规的行为已经发生,情与法就应该是“势不两立”。如果一说和谐,便一团和气,一路赞歌,对违法违章行为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就可能掩盖矛盾,积忧成患。弱势群体不是特殊公民,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为代价,实质是对社会公德的践踏和对公众合法权益的侵害。

      思考之二:必要的舆论监督与正面的舆论引导。城镇管理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为保障依法管理城镇,严格执法、文明执珐,需要舆论的监督。城镇管理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居民城镇意识的形成与提高,必须经历广泛持久的宣传和舆论的先导。

      思考之三:必须树立“集镇是我家,管理要靠你我他”的观念。城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仅靠城管部门的工作是不够的,最终还是要靠整个社会来完成。倘若每个居民都把自身作为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在自觉履行城管法规、承担城管义务,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又宣传城管法规,教育和规劝其他人违反城管法规的随意行为,城管将不再难而会向更高层次发展。

      思考之四:城镇管理是政府行为,其权威性必须维护。乡镇城管部门尽管在称谓上五花八门,但都是接受当地政府的委托,承担政府管理城镇的工作部门,其管理行为是贯彻政府城镇管理决策的行政行为,即使城管体制、管理模式发生变化,城管这一事物的本身是不变的,政府管理城镇的职能随着城镇的发展还会加强,这一职能始终体现在管理行为中。

      思考之五:正确认识城管和“弱势群体”。首先,我们要采用矛盾论分析方法,一分为二的看待矛盾对立面。城管执法的确有非常多值得诟病之处,但另一方面,无证经营摊贩的管理难度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要谴责暴力执法,另一方面考虑到工作的性质和难度;应该多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而不是一味的辱骂,毕竟大家都是一样的普通人,都有自己的认识局限和人性弱点。其次,个人权利和整体秩序要兼顾。大家来到集镇做小本经营,凭力气吃饭,非常光荣,我们也非常欢迎,但你既然来了,就必须要遵守游戏规则,不能以任何理由来损害公众的利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绝不是在是非问题上的暧昧,也不是对法律责任的无原则减免,更不是将弱者所应承担的责任一笔勾销。
笔者综合以上调查与思考,特提几点希望和建议

      对策之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城镇经济要活,但城镇管理必严。首先要严在制度上,要建立一套系统、规范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要能够基本覆盖目前城镇管理的方方面面,同时,又要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规章制度源头上堵塞各责任单位之间管理脱节的漏洞,减少扯皮,做到事有人管,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要充分发挥政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镇容环境综合考评督查力度,有效调动街道和单位搞好城镇管理的积极性。其次要严在落实上,城镇管理就是对正常有序行为的服务,对违法违章行为的惩处。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做好服务,为城镇社会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

      对策之二:广泛宣传,大众参与。城镇管理是一项与广大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城管执法部门一家独立支撑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居民素质,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镇管理,维护城镇秩序,共同营造和谐城管的良好氛围。我们每个城管队员都必须发挥好宣传员和引导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四个一”活动,即:纠正一次违章,宣传一部法律,讲清一个道理,树好一次形象。此外,我们还要主动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帮助,广泛宣传城管部门的执法职能和工作任务,宣传城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城管执法的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遵守城管规章,参与城镇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营造“人民城镇人民管,管好城镇为人民”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居民群众与城管执法人员一道,真诚携手并肩,共建和谐城管。

      对策之三:积极推进城管体制改革措施的完善,逐步提高城管工作地位和待遇。城管面临的社会压力和自身不堪重负的现实,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使体制机制问题得到合理的统一,客观上已经成为规范城镇管理,减少政出多门,让城管名正言顺干事情的首要前提。乡镇城管至今还没有一个上下统一的权威性机构,称呼也不统一,大多数是所谓的“镇容镇貌服务中心”或是“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严格的说只是一个公益性服务机构,至今没有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认可,没有组织机构代码,更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而服务中心实际履行的基本都是带有强制性的城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未免显得有些不伦不类。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推动城管执法机构的设置和健全,建议争取编委、城管执法局和法制办的支持,在县(市、区)设立城镇管理执法局的基础上,在乡镇设立城镇管理所或城管执法大队,由城管执法局和乡镇共同落实好人、财、物的配备,纳入财政编制,竭尽所能提高城管工作人员待遇。

      对策之四:加大投入,尽快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合理区分城镇功能设施,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城镇管理整体上水平扫清硬件上的障碍。

      对策之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城管队伍建设。要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执法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为卓有成效地开展城管工作打下夯实良好的素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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