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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意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8-01 浏览:
导读:出台意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中国大律师网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纳入‘希望工程’,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或个人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帮助,要探索开展社工干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暨新疆流浪未成年人社会融入专题研讨会议,经讨论后原则通过了新疆自治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与五年前相比,新疆全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已突破900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例已突破六个百分点,说明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整体是上升的,我们在工作上不能有任何松懈。”7月28日,在此次专题研讨会上,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的数据,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关注。


  此次会议原则通过的该《意见》指出,新疆全区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广泛调动公民、家庭、学校和企业、社区以及社会团体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预防工作,建立预防工作网络,特别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新疆各级民政部门要牵头联合相关部门重点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回归、就学就业和职业培训等问题,建立促使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或社会组织的救助管理机制。要完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强化站内服务和管理,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新疆各级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组织要动员、组织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劝导、服务、教育、救助等工作,定期进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谈心、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积极推进志愿者“一助一”、“多助一”帮教活动。


  《意见》还要求,新疆全区各地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和纪律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将学校法制教育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紧密结合,要推进“警校共建”,把学校纳入平安建设中,强化校园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营业场所的监管力度,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强化社区教育功能,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前沿阵地。做好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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