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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流浪儿童回家”经验值得学习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1-09-23 浏览:
导读:“接流浪儿童回家”经验值得学习

  中国律师A>  宋丽 “回到新疆,我不仅上了学,还有了许多兄弟姐妹,大家对我很关心,上个月,我还参加了夏令营活动,我现在感觉很幸福。”今天,乌鲁木齐市sos儿童村3号家庭孩子艾克拜尔·玉素甫告诉记者。


  艾克拜尔是新疆从内地接回到新疆的流浪儿童之一。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获悉,救助接回流浪未成年人工作先行一步的新疆,截至目前已从内地接回273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3号家庭的“妈妈”巴依夏木告诉记者,在这里住了三个月,艾克拜尔的变化很大,以前经常一个人悄悄哭泣,也不太爱说话,而现在变得开朗了、活泼了,也爱帮助别人了。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被解救回来的孩子,结束了颠沛流离的流浪生活,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家庭的亲情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他们今后的人生,也将变得充满阳光。


  据了解,近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并要求各地学习新疆“接流浪儿童回家”的做法,主动接回并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帮助其解决生活、教育和发展等实际困难。


  救助保护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今年实施的22项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就此专门安排部署,并提出:本着对孩子们负责、对新疆各族人民负责、对全国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


  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启动重大情况应急预案,与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导协调小组,并及时与相关省市区民政部门协调对接,同时,全面安排部署对接回流浪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卫生健康、心理疏导、安置返乡等各项工作。全区救助管理机构准备了1000张床位,做好了接回流浪未成年人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流出,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全力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骗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协作,坚持定期回访制度,进一步落实内地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坚持“一家一情、一孩一策”的方式方法,从源头上堵住未成年人外流通道。


  同时,新疆自治区注重提高社会管理能力,规划建设一批与救助保护相适应的社会福利设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服务,形成集“收、养、管、教、送”于一体的救助保护模式。开展思想文化教育、法制教育、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为受助未成年人进行人生规划,对无家可归、有家难归和年龄偏大的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其获得谋生技能,为回归社会、独立生活做好准备。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共下拨1.14亿元资金,安排新疆新建15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自治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安置中心,增加了1800张床位,救助保护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改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立体网络已初步建立,全区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7838人次,其中从内地接回385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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