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国学大师南怀瑾状告4家出版社侵犯肖像权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2-07-20 浏览:
导读:国学大师南怀瑾状告4家出版社侵犯肖像权

    国学大师南怀瑾的肖像未经许可被四家出版社出书用于封面或封底,为此他将四家出版社以及销售商卓越网告上法庭,要求公开致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5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南怀瑾的律师四家被告出版社的侵权行为。律师称,长江文艺出版社、海南出版社、陕西师范出版社和地震出版社分别出版发行的《听南怀瑾讲人生感悟》、《向大师学习 向南怀瑾学人生智慧》、《跟李叔同学修心,跟南怀瑾悟处世》以及《读点李叔同,学点南怀瑾》一书,在封面封底或封面等处擅自使用了南怀瑾先生的肖像,其行为构成侵权,要求各出版社分别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精神损害金两万元。

  “南怀瑾先生已95岁高龄,对于一本评价其为‘一代宗师’的书,他一定会非常欣慰,而不会主张什么肖像权,谈什么‘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这与国学大师精研国学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长江文艺出版社的代理人认为,涉案图书为合法出版物,南怀瑾先生作为国学大师、社会公众人物,又是听其讲人生感悟,目的在于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封面、封底配以其肖像,应为合理使用。代理人还称,民事诉状中仅只盖有南怀瑾印的印章,并无其亲自签名,应视为该民事诉状无效,故请求法院撤销此案。

  另外三家出版社也表示,他们是正面宣传原告的智慧,没有对其造成精神损失,原告的索赔数额过高且没有依据。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涉案书的内容东拼西凑,质量不高,显然影响了原告的形象,故精神索赔有依据。由于原被告都同意调解,法院将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