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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基本法”释放“利好”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7-21 浏览:
导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释放“利好”

  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这份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文件,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明确各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能部门。业界与公众普遍认为,中国互联网金融有望由此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草根”的小微企业和普通居民也有了更多融资和理财的选择。

  顶层设计立规:互联网金融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网贷平台“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等业界人士认为,以官方文件的方式为互联网金融“正名”,提升了行业从业者、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心。

  由于传统金融系统效率偏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典型的“后发优势”。2014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8万余亿元,同比增长50.3%。P2P网贷行业更是从无到有。对网贷行业作统计分析研究的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P2P行业成交量已超过3000亿元,预计全年成交量将突破8000亿元。余额宝管理方天弘基金发布的数据显示,余额宝用户数量已逾2.2亿人,规模超过6000亿元,跻身全球前三大货币基金行列。

  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用户便捷性的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灰色地带“裸奔”,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金融中,争议最大的就是P2P网络借贷行业。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网贷之家数据亦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出现提现困难、卷款跑路等问题的平台累计达到786家。

  “互联网金融将进入‘有法可依’时代,一方面促进传统金融向互联网转型,另一方面让互联网金融积极与传统金融融合。这是继‘两会’明确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之后迎来的又一大利好。”网贷平台“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等专家认为,《指导意见》至少在两个方面实现了“首次”:

  一是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对互联网金融的判断和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二是首次系统全面地明确了监管分工: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以往“谁生的孩子谁管、没人批的机构没人管”的混沌状态正式宣告终结。

  “立规矩”是为了“成方圆”。《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指导意见》是我国官方发布的第一个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框架安排。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说。

  便捷居民投贷:在新的游戏规则中迎来新的机遇

  动动手指就能给亲戚朋友转账、给信用卡还款,上网购物、吃饭打车用手机就能结账,存款不再放银行而是购买余额宝或P2P理财——这是北京市民刘玉茹渐渐习惯的生活,也是互联网金融日渐渗透的一个缩影。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49亿人,而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就达到3.04亿。《指导意见》的出台,千千万万的“宝粉”“基民”和P2P投贷人,都将在新的游戏规则中迎来新机遇。

  P2P网贷或许是受影响最广、最首当其冲的行业。今年上半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218万人和106万人,较2014年全年分别增加了88%和68%;今年6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14.17%,已成为不少居民重要的理财通道。

  上海白领陈燕在P2P平台“乐贷通”投资了十几万元积蓄,超过10%的年化收益率让她很满意。但几个月后,这家平台出现提现困难,陈燕的本金血本无归。

  《指导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和投资人权益保护的纲领性措施。如要求个体网络借贷(P2P)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明确由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这抓住了P2P监管的核心!”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说,过去很多平台都或多或少突破了“中介”属性,通过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放大资金杠杆,很多网贷平台仅仅完成一个“金融咨询”或“信息服务”的工商注册,就向公众公开销售高息“理财产品”,成为披上互联网金融“马甲”的民间借贷。

  在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易欢欢、“你我贷”创始人严定贵等业内人士看来,P2P回归中介定位,投资者安全系数将显著提高,卷款跑路等恶性事件有望大大减少;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的深度融合为百姓理财拓展了新渠道,未来,收益率接近10%的互联网理财市场会越来越大,预计会占到非标市场的5%到10%。

  专家认为,随着未来一系列细则落地,互联网金融将更显著地影响我们的“钱袋子”:对互联网支付“小额、快捷、便民”的定位,或许会让高度依赖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年轻人改变购物转账习惯;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的相关规定,让消费者在拥有安全性、保密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可以尝试更多“赏月险”“高温险”这样好玩又个性化的金融产品……


  激活“万众创新”:提高借贷质量降低借贷成本

  没有担保,没有抵押,淘宝小店主冯冰强从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小贷”获得了4000元贷款,日利率仅万分之五。截至6月底,蚂蚁小贷已服务超过160万小微企业客户,累计贷款余额超过4500亿元,平均借款期限仅32天,碎片化的借贷方式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普惠和平权特质,它用新技术和新手段解决了传统金融体系无法解决的问题,最主要的三大受益群体是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和偏远地区。”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指导意见》给互联网金融点亮了明灯,一系列利好不仅将激活互联网金融这一池水,更将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指导意见》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回归小微、回归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基石。”点融网CEO郭宇航说,文件提出推动符合条件的相关从业机构介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将会有越来越多的P2P公司与民间征信公司开展合作,提高借贷质量,降低借贷成本,帮助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让股权众筹平台天使街联合创始人刘思宇兴奋的是,文件首次对股权众筹融资做出了规范。数据显示,截至6月15日,内地共有众筹平台190家,剔除已下线、转型及尚未正式上线的平台,平台总数达到165家。

  “这给予了行业从业者极大的信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下,股权众筹应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对服务实体经济与宏观杠杆水平控制至关重要。”刘思宇说。

  简政放权,财税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宜信公司CEO唐宁认为,《指导意见》提纲挈领地为互联网金融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规范发展将进一步激发草根创新,互联网金融的“鲶鱼效应”也有助于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帮助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大幅度降低,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加便利和便宜的金融服务,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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