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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08-06 浏览:
导读:学徒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记者从人社部获悉,我国将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由企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企业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相关政策主要体现在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共同印发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中。根据《工作方案》,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补贴数额一般可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原则上应控制在4000元至6000元的合理区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培训后未能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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