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专题新闻 >> 新闻详情

南京公租房门槛大降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5-11-20 浏览:
导读:南京公租房门槛大降

 南京将转型原有的保障房体系,共有产权房取代原先的经济适用房,5月8日现代快报曾作报道。昨天,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转型后的“1+4”保障体系作出说明。相关人士对人们最关心的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话题作了解读。
    亮点
    选择哪种住房保障形式,以后更灵活
    过去,南京的“保障房”至少有7种,与此对应的文件有几十个,政策之间交叉、效力不等。而在南京的“1+4”保障体系成型后,住房保障将简化地分为货币补贴、租赁型和产权型三大类,有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以在三种类型之间相对自由地选择,“以人为本”将得到更大程度的实现。
    例如,被保障对象可以承租公租房,也可以申购共有产权房;低收入群体既可选择承租公租房,申购共有产权房,也可以自行租房时领取补贴。被征收人既可选择货币补偿,又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符合条件的还可以选择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形式。
    公租房
    门槛大大降低,选址将更合理
    公租房好是好,可是过去较高的申请门槛,挡住了很多人申请的念头,然而在此次新规实施后门槛大大下降,受益市民的范围明显扩大。
    以新就业人员为例。原先要求只能个人向单位申请,而单位需要具备4个条件:不具备筹集建设公租房条件;在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按时为职工缴存社保和公积金;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在200人以上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而新规将门槛下调,只要具备本市户籍、稳定收入、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保和公积金一年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毕业未满5年的本科以上新就业人员,都可申请。
    同样外来务工人员也是这样。原先只有“特别优秀”的方可申请。现在则规定只要在本市连续工作5年以上、连续缴存社保和公积金5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申请。
    在公租房门槛大大降低后,公租房的申请和分配速度有望加快。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要求公租房应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南京四大片区公租房有2万套,但很多人表现并不“热情”,这与公租房与单位距离较远也有关。此次公租房管理办法中指出,今后南京公租房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产业布局、公共配套和交通出行等条件,合理选址。
 共有产权房
   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
    南京的共有产权房将彻底取代原先的经济适用房,而在价格上,原先的经适房定价标准是重要的参照依据。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卫华介绍说,按照《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共有产权保障房供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由市物价部门按照略低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标准核定,并向社会公示。
    保障房的贷款,特别是商业贷款,一直比较难。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李真表示,住建委与人民银行以及部分商业银行积极地沟通,这次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也请金融部门参与进来讨论。“后面会对这一群体的贷款问题,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银行管理规定,也结合贷款人自身条件,给予积极的鼓励。”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