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讯 >> 头条新闻 >> 新闻详情

32%受访者建议严罚不文明出行 专家:加强自律

来源:头条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6-16 浏览:
导读:32%受访者建议严罚不文明出行 专家:加强自律

  本应限速60公里/小时的路段,驾驶者以90公里/小时的速度试图超车。正是这样的驾驶行为,让车辆瞬间因速度过快而失控侧翻撞上路边防护栏。结果更加惨痛——侧翻致2人死亡24人受伤。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警方公布了备受关注的“5·13”交通事故的调查结果,超速行驶是酿成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虽然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但是依然在高位运行。在全国因安全事故死亡的人数中,交通事故依然占了绝大多数。

  交通事故,从来都与不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欠缺有着必然的联系。在交通事故依然高位运行的当下,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状态?围绕这一问题,记者近日发起网络问卷调查。

  多数受访者遇到过“马路杀手”

  公安部交管局曾总结了七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驾驶行为,其中超速行驶排在首位,其他六类为: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这七类违法行为的明显特征便是:违反法律、野蛮驾驶、背弃文明。

  对于这七类违法行为,网友是怎么看的?

  在记者发起的问卷调查中,179位受访者交回有效答卷,其中有92.61%的受访者表示,他们遇到或听说过因不文明出行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受访者遇到的不文明驾驶和危险驾驶行为有哪些?在179位受访者中,有91%的受访者选择了“随意变道”和“超速”。“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则分居第三和第四名。

  在此次网络问卷调查中,还有42.82%的受访者表示经常遇到机动车随意变道,40.4%的受访者经常遇到机动车过斑马线时不减速。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不管是行人还是机动车驾驶员,都难逃责任。行人随意横穿马路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不文明出行行为还很多。在此次网络问卷调查中,58.9%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常遇到行人随意穿行马路的情形;35.85%的受访者经常遇到行人闯红灯的情形。

  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参与者出现不同的不文明出行行为?

  在此次网络问卷调查中,有74.4%的受访者认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原因在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什么是安全意识?从交通来说,就是高度注意的义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管系交通安全专家丁立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所谓高度注意,形象地说,就是大货车司机要注意到自己车辆的特殊性,在遇到小型车辆时减速慢行;机动车在看到行人时,主动慢行。但是,现在很多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自己应尽这种高度注意的义务,而是普遍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行人认为机动车会减速,机动车认为行人会主动避让。

  无视安全背后是法治意识缺失

  在发起网络问卷调查的同时,记者也在北京街头进行了实地调查。

  6月14日,记者驱车到北京市一些有限速标志的路段进行调查。

  当天上午,记者驱车来到东四环中路主路路段,发现这里立有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志牌。记者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不时有车辆从记者汽车旁边疾驰而过,行驶速度明显超过80公里/小时。

  在东四环中路主路行驶的10分钟里,记者注意到,至少有10辆车超过了80公里/小时,甚至有两辆小客车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和记者“擦肩而过”,其中一辆白色小客车不仅严重超速,还在车河中“神龙摆尾”,不停地穿梭于五条车道中随意变道——不打转向灯、见缝就钻。

  北京市出租车司机王师傅告诉记者,现在电子眼多,大多数司机不敢闯红灯,但是像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这样的不文明行为还是很多。

  张柱庭告诉记者,在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人祸原因是第一位的,高达90%。长时间以来,超速、超载超限、超车都是车祸原因的前三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在长期治理之下,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得到了遏制,“与此同时,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和致死率在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也得到了好转,却是缘于一个很被动的原因——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道路拥挤成为主要矛盾,导致行驶速度降低,相应的事故就会减少。死亡事故减少,但是剐蹭事故会增多,这是一个规律”。

  驾驶人如此,行人的出行情况如何?记者在北京街头采访了解到,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的主要原因在于:“等红灯太麻烦”“为了省时间”,更有行人认为“机动车不敢撞,他们会注意的”。

  这种心理,也直接投射在行人的交通行为上,在北京市马家堡西路一处红绿灯处,在记者观察的15分钟里,有至少20%的行人在过马路时仍然看手机,其中以年轻人为主。

  在网络问卷调查中,也得到了相似结果的数据:在回答“会边走路边玩手机吗”时,68%的受访者表示“偶尔把手机拿出来看看”,19%的受访者表示“经常这样”,只有13%的受访者“从来不”。

  在中国古代,驾车虽是贵族、官员的权利,但仍强调驾车时要有文明修养。周时驾车有“五驭”,相当于今日的“文明驾车规范”。《礼记·曲礼》也有“入国不驰,入里必式”“国中以策彗恤勿驱,尘不出轨”的要求,这与现代交通文明中要求驾车要避让行人、土路不开快车、过胡同街巷减慢速度等都是一脉相通的。

  然而,文明的传承似乎在道路方面遇到了断层。无论是记者发起的网络问卷调查,还是实地调查,都反映出一个问题——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不强。”丁立民说,对交通参与者来说,相对于单位、家庭而言,马路上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这时要协调各方的关系,只有依靠规则、依靠法律。但是,目前很多交通参与者的法治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导致各行其是。

  “真正的汽车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健全,还要有相应高度的守法意识,这些都应配套。而现在,中国的汽车社会是汽车保有量、技术水平等硬件在进步,安全意识、守法意识相对落后。但是我们不能太着急,一夜之间很难彻底改变。”张柱庭说。

  解决安全问题还需加强自律

  如何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

  在此次网络问卷调查中,有32%的受访者认为,要加大对不文明出行行为的处罚力度,认为“严厉处罚之下,才能震慑不文明驾驶”。

  罚,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记者注意到,对于一些危险驾驶行为,法律有明确规定,也有严厉的处罚,但此类行为依然多发。以强行并线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别车”行为可以按照“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行驶”,或“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等具体情况判定后进行处罚,对这些行为的处罚一般都是200元以下罚款、扣0至6分。

  据介绍,遇到此类行为,公民可以用手机或行车记录仪等电子设备拍摄,向交管部门进行举报,由交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但这种几乎不需要多少成本的举报行为,却少有人付诸行动。

  对此,张柱庭认为,“一是公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二是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在这种心理主导下,违法违规现象便很难杜绝”。

  机动车驾驶人的不文明行为有时不好处罚,对行人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有时也不好进行。

  张柱庭提到:“处罚轻是客观存在的,比如现在对行人、非机动车处罚就是50元以下,是轻了点。但是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交警对于行人、非机动车一方没有约束机制,不像驾驶员有驾驶证、车有行驶证,后边有许可年检,有手段约束。”

  不过,丁立民对此持不同态度,“我们的道路建设、管理等都是以汽车为中心,对于行人则长期关注不够,行人的行走环境不好,有的甚至路权都没法保障,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首先就是确保他们的路权,而且要保障他们安全地行走。在这样一个前提条件下,同时完善行人过街设施等,只有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谈怎么治理行人违法的问题。行人的量很大,处罚不好操作,需要先管起来,警察在现场应该先指出来,警告也是处罚”。

  在丁立民看来,罚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有时候甚至还会起到反作用。为什么这么说?现在的交通管理已经使用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通过电子眼拍下违法行为,继而进行处罚。但是,这种方式也会给交通参与者一种思维——因为害怕电子眼才不违法,如果没有电子眼,就可以随意行驶。也就是说,在处罚模式下,交通参与者是因为担心受罚才遵守规则,而不是从内心、从意识上要求自己遵守规则、遵守法律。

  张柱庭和丁立民均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治本之策是提高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自律。“光靠法律是不够的,任何法律都是他律,要解决秩序和安全问题,更多的是要靠自律。”张柱庭说,当然,罚也是管的一种,不能将之对立,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编辑:红尘客家)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平台在线10W+律师,平均回复时间3分钟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