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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怎么办理旅游往来港澳通行证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16-08-26 浏览:
导读:上海怎么办理旅游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要点

  1、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本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递交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元件及复印件。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

  3、申请人浅蓝色底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33mm,2寸)建议直接在办证大厅指定照相馆拍摄证件照,以免照片格式不符合标准。

  4、请至少在办证大厅工作下班前1个小时办理,以免流程太长不能完成办理。

  办理机构

  【分支机构】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及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28951900(出入境管理局总机)

  具体办理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办公时间请见点击查看:

  http://wsbs.police.sh.cn:81/wsfwzx/jsp/crj/wsbs_main.jsp?pa=f6a80f0aa1bfd2ce736156dcd69f8ac457baf83be4cd7532

  办理程序

  【办理条件】

  有常住户口的本市居民。

  【申请材料】

  本市居民 港澳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

  (1)在出入境部门的社会服务照相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

  (2)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表》。再次申请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3)申请人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签注可免交)。

  (4)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A.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B.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C.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完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D.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单独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办理方式】

  本市居民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的,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单独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申请表样表下载:

  http://wsbs.police.sh.cn:81/css/upload/wsfwzx//2013-04-16/20130416020640385.doc

  办理时间和时限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本市居民首次申请、过期申领、换发、补发证件10个工作日内办结,单独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二次有效签注40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编辑: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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